北京市电力公司大宗物资(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北京市电力公司大宗物资(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091216_427324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北京
北京市电力公司大宗物资招标公告
(通用部分)
1、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北京市电力公司2009年12月份招标计划仪器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第3款和第二册(专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3款的规定。投标人需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按下述时间和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9年12月16日起至2009年12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一层大厅
招标人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9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一层大厅。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2日9: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低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每一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7、投标人如有澄清的问题,请在2009年12月21日17:00前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通信方式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回复。
8、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联系。
联系人:刘淑丽、刘晓祺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100054
电话:010-63679195、63679203
传真:010-6367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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