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价目录》公开征意见 部分电力资源转向市场定价
电价等市场化定价改革再进一步。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包含输配电定价等7项定价目录。其中提到,输配电的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这意味着省级以下配电网或可由地方政府价格部门定价。
随着近年来电力市场化改革措施落地,《意见稿》将中央统一规定电力价格进一步细化为统一规定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格。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显示,中央统一定价内容仅限于燃煤发电电价机制以及核电等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上网电价;对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销售电价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此外,该《意见稿》还明确,对于居民、农业等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而对市场交易的电量,则由市场形成价格。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选择性放开市场电价定价机制也是基于近年来新能源、节能减排等工作的落实,电力供应矛盾有所缓和,传统电力市场出现供应充足信号,随行就市安全性也得到保障。被推向市场的主要是工商等盈利性企业用电,但针对公益性以及深涉农业、民生等重要基础领域的用电定价,还是由中央及省级主管部门统筹。
为进一步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除保持输配电价格由政府单独核定外,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公益性之外的发售电业务;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等,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并以此降低用电成本,至此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开启。
数据显示,2015年至今,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各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市场成员11.9万家,发电企业28266家,售电公司达3415家,数量是2015年之前的4.5倍。据悉,今年上半年中国市场交易电量达8026亿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36.6%,这意味着约1/3的电量通过集中竞争等市场交易方式执行,不再执行原来目录电价。
今年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再发文宣布,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继续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的市场化改革。
业内人士表示,市场化机制或倒逼售电企业通过技术革新降低成本。要注意的是,未来在将电力资源推向市场过程中,还需建立诸如电力交易所等第三方市场信息服务机构,加大交易透明度,降低监管成本,才能使得电力市场化交易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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