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告别 “用多少算多少”! “容量电价” 重构电费规则,对你影响有多大?

2025-10-13 15:55
能源圈
关注

 "用多少算多少" ,是人们心中电价的一贯计量方式,这种模式的专属名词,叫作“电量电价”模式。但随着新能源普及,“容量电价”的方式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何为容量电价?为什么要推行"容量电价 + 电度电价" 的两部制电价改革,这样的改变又将给不同群体带来哪些影响?要了解这些,还要先从电量电价、容量电价的机制说起。传统电量电价如同 “按菜付费”,而容量电价更像餐厅的 “包间预订费”—— 电网为保障用户随时能用上电,需提前建设发电、输电设备并预留备用容量,这笔固定成本此前被隐藏在单一电价中。如今推行的两部制电价(电度电费 + 容量电费),本质是让电力成本核算更精准。

为什么推行容量电价?

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其不稳定性愈发明显。2025 年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已超过 12 亿千瓦,但风电日均发电功率波动可达 70%,光伏在夜间更是完全停止发电。在这种情况下,煤电、储能等 “稳定器” 必须时刻准备着保障电力供应,然而它们的发电时长却因此减少,导致收入大幅降低。

容量电价就像是给这些时刻 “待命” 的电力保障者的 “基本工资”。它将煤电单一电价改为两部制,其中容量电价用于覆盖设备折旧、维护等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仅反映燃料等可变成本,这一改变能有效避免煤电因发电量少而被迫退出市场。

在储能发展方面,甘肃率先推出 “火储同补” 模式,让新型储能与煤电一样享受容量电价,成功解决了以往储能仅靠现货电价差价难以收回成本的难题。截至 2025 年 6 月,我国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已接近 1 亿千瓦,容量电价机制为这些 “电力充电宝” 带来了可持续的收益。

对用户来说,是“多交电费”了吗?

对于居民用户和普通小商业用户:

目前基本没有直接影响。电费账单仍然是单一制电价,即只按用电量计算。

可能有人会问:“长期来看会不会间接影响?” 理论上,电力系统的成本变化最终会传导到全社会电价,但这个过程是宏观、缓慢的,而且会经过严格的政府监管和价格听证程序,不会出现 “突然涨价” 的情况,大家暂时不用为此担心。

对于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

大工业企业、大型商场等,这是受影响最直接的群体。电费账单变成了两部分:

电度电费 = 实际用电量(kWh)× 电度电价(元/kWh)

容量电费 = 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kVA或kW)× 容量电价(元/kW/月),简单说就是 “为占用的供电能力付费”。

在这种情况下,用户的电费总支出是否增加,取决于其用电特性:总支出可能增加的用户:

负荷率低的用户:即用电波动大,经常在短时间内出现很高的用电功率,但平均用电量并不大。比如,某些工厂偶尔需要启动大功率设备,导致“最大需量”很高,那么他们就需要为这个很高的“峰值”支付大量的容量电费,即使他们总的用电量并不多。

不注重负荷管理的用户: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平滑用电曲线、削减高峰负荷。

总支出可能不变甚至减少的用户:

负荷率高的用户:用电非常平稳,“最大需量” 和平均用电量的比值很高。比如某工厂每天都稳定用400kW 的电,“最大需量” 也基本维持在400kW 左右,那么它支付的容量电费是固定的,且能高效利用这份“预定的供电容量”,不会产生额外浪费;

善于进行负荷管理的用户:通过安装能源管理系统、调整生产班次(比如把大功率设备的使用时间调整到夜间低谷期)、优化设备运行方式等,成功降低了 “最大需量”。比如原本 “最大需量” 是 500kW,通过错峰用电降到了 300kW,容量电费直接减少 40%,总电费自然会下降。

电力系统 “提质增效”:让每一笔电费花在刀刃上

容量电价的核心是 “谁占用、谁付费;谁节约、谁受益” 的公平机制,其长远价值远超短期电费调整:企业主动 “削峰填谷” 可降低电网峰谷差,减少备用容量建设,2025 年甘肃试点已使电网高峰负荷下降 8%;煤电与储能获得容量补偿后,更愿意为新能源 “让路”,甘肃新能源消纳率已从 2023 年的 85% 提升至 2025 年的 92%;高耗能企业通过节能改造降低最大需量,间接推动绿色制造,据《河北日报》报道,河钢集团通过实施负荷优化管理,对生产设备用电时段进行智能调配,实现年节省电费超千万元。

容量电价不是简单的 “涨价工具”,而是新型电力系统的 “平衡器”—— 既保障了电力安全,又激励了节能降耗。

对居民而言,它是看不见的“电力安全网”;对企业而言,它是倒逼转型的“指挥棒”。随着 2025 年新能源全面入市,这种“用量 + 容量”的双维度计费模式,终将让每一度电的价值都得到精准体现。

       原文标题 : 告别 “用多少算多少”! “容量电价” 重构电费规则,对你影响有多大?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编辑推荐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